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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用蓄电池使用要求

发布日期:2023-02-21 11:39:40

船用蓄电池使用要求

 

船用电池一般用200AH(或150AH)扁头电池长海斯达蓄电池是具有国家级的船检证的,使用较放心。
船用蓄电池必须符合的船用环境技术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适应振动和冲击。振动可使电气设备的固定或连接部件松脱,使部件结构损坏或失灵。所以要有防松脱措施、减振或隔振措施,具有坚固的耐振动和抗冲击的机械结构。 
(2)适应倾斜和摇摆。持续的倾斜和摇摆破坏了正常静止位置时力的平衡,对运动部件产生附加力,导致设备故障或损坏。 
(3)适应环境温度。环境温度对电气设备的性能和使用寿命有重要影响。环境温度包括空气温度和海水温度。 
(4)适应潮湿、盐雾、油雾和霉菌的环境。环境空气的潮湿、盐雾、油雾和霉菌使电气设备绝缘材料的绝缘性能下降,使金属部件产生锈蚀和腐蚀。潮湿的盐雾在绝缘材料表面形成潮湿的漏电薄膜,在湿热条件下霉菌分泌有机酸,加剧了表面的潮湿性。油雾和灰尘粘附于表面增加了表面的漏电,而且阻碍散热使温度升高。潮湿的水分子渗入绝缘材料的裂缝和毛细孔中,使漏电流增大,从而导致绝缘电阻下降。许多电气设备的损坏往往是由绝缘材料的热击穿而引起的。由于温度超过一定极限,将加速绝缘材料的老化,失去绝缘性能。因此船用电缆、电线、绕组等要用较高耐热等级的耐潮湿、抗盐雾、防霉菌的绝缘材料,要用阻燃性好、机械强度好和耐腐蚀的材料。 
(5)适应船舶电网电压和频率的变化。船舶电力系统是1个独立的有限电网。电压和频率均受负载变化的影响,因此规定了电压和频率的变化范围,要能在此范围内有效工作。 
(6)防护要求。为了避免电气设备受到外部固体和液体异物的侵入而发生故障或损坏,从而引发火灾隐患,一般电气设备应有防护壳罩.
低温起动能力试验
将完全充电的蓄电池放入低温箱内,待中间单格蓄电池电解液温度降至-18C士1C,并在此温下保持8h,整个过程应在24-48h内完成。蓄电池从低温箱取出后1min 内,以60I20安培的电流连续放电60s, 记录单格蓄电池的平均电压.
合格标准:单格蓄电池的平均电压不低于1.40V, 起动能力应在第2次或之前的起动试验时达到标准要求
充电接受能力试验
蓄电池进行本试验前,不得进行任何性能试验,应以完全充电的蓄电池和激活后的干荷电或湿荷电进行试验。蓄电池在中间单格蓄电池电解液温度为20C-30C条件下,以2I20A的电流连续放电5h,在这次放电结果后5min 内,将蓄电池放入低温箱或低温室,使蓄电池中间单格蓄电池电解液温度降到0C士1C,并在此温度下保持8h,整个过程应在24-48h内完成。蓄电池从低温箱或低温室取出后1min 内,6V蓄电池用定电压7.20士0.05V,12V蓄电池用定电压14.40士0.10V充电,经10min后,记录充电电流值。合格标准:再充电电流值不低于2I20A
充电保存能力试验
试验应以完全充电的蓄电池进行,将完全充电并调整好电解液比重及液面高度的蓄电池,拧.上液孔塞,擦拭干净蓄电池表面,在温度为40士2C的恒温室或水浴槽内放置21天. 将蓄电池从恒温室或水浴槽中取出并擦干,放入低温箱,使蓄电池中间单格蓄电池电解液温度降到-80C士1C,并在此温度下保持8h,整个过程应在24-48h内完成。蓄电池从低温箱或低温室取出后1min内,以规定的电流Ir连续放电30s, 记录单格蓄电池的平均电压,放电电流在放电过程中应维持在士1%范围内。合格标准:单格蓄电池的平均电压不得低于1. 20V.
 
 

文章关键词:长海斯达蓄电池